各学系、各研究生班级:
根据《东南大学研究生至善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22〕19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研究生至善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规范做好研究生至善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充分发挥研究生至善奖学金的激励、资助和导向作用,进一步推进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公共卫生学院2024年研究生至善奖学金评审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2024年公共卫生学院至善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主任委员 :梁戈玉
副主任委员:张 婷 王 进
委 员 :王适之 王 蓓 王少康 张 娟
代宝珍 教师代表 研究生代表
秘 书 :钮青 陈黄慧
二、名额及奖励标准
根据研究生院下达名额,我院2024年研究生至善奖学名额6人。其中博士生名额2人,硕士生名额4人。
博士研究生至善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至善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三、参评对象及条件
1.研究生至善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凡在《东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正式取得学籍、完成注册并符合下列申请条件的全日制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不含委培、定向研究生,不含休学期间的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本科直博研究生、本硕连读研究生按《东南大学研究生至善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相关规定申请。
2.研究生至善奖学金申请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其中,参评的研究生,已参加中期考核者须考核通过。参评的博士生,已参加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者,须考核通过,须发表高水平论文至少一篇。参评的硕士生,应按培养计划要求,修完相应必修课程学分,且规格化成绩位于所在院(系、所)前25%。
3.破格条件
如在道德风尚、科学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硕士生学位课规格化成绩需高于80分,可破格申请(以下荣誉或成果需在研究生在读期间获得,且所获成果第一单位应属于东南大学):
(1) 在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表现突出,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获得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2) 在科学研究中取得突出成绩。研究生以第一作者正式发表,经学院研究生至善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认定的高水平论文;研究生以第一、第二作者出版经学院研究生至善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认定的学术专著;博士生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一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含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硕士生获得部省级二等及以上科研成果(含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申请者在科研成果获奖中排名前六。成果认定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含)。
(3)在学科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参加国际性学科竞赛特等奖的第一和第二获奖人(若未设立特等奖,此条不适用)、获得一等奖的第一获奖人;“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金奖的第一和第二获奖人,银奖的第一获奖人;“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特等奖的第一和第二获奖人(若未设立特等奖,此条不适用)、获得一等奖的第一获奖人;中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特等奖的所有获奖人,获得一等奖的第一获奖人。
(4)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及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体育专业学生参加国际或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5)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或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须通过艺术指导中心专家认定)。
4.之前已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者,其申请成果不得作为本次申请至善奖学金时的成果使用。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至善奖学金评定:
(1)受到法律处罚,党、团或校纪处分;
(2)在学术研究中,有违反学术道德行为,有违反实验室管理规定、宿舍管理规定等行为;
(3)未获导师或学科组推荐;
(4)无故旷课或迟到注册,请人代注册、代他人注册;
(5)上一学年内未参加过学校或学院组织的运动会等各类文体活动;
(6)所在宿舍卫生学年平均成绩低于90分;
(7)所修课程有首修不及格;
(8) 1次无故缺席或2次请假不参加学院要求所在班级或党支部开展的集体活动;
四、评定程序
1. 10月10日前:学院将评奖细则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向学生公布;破格申请材料提交。
2.10月11日前:申请人提交《研究生至善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和并提交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纸质版交至博爱楼二楼公卫学办,电子版发至1137876082@qq.com。
3.10月13日前:评审委员会审核材料,并进行初审打分,产生初审结果。
4.10月22日前:据初审排名,开展现场答辩,选出拟获奖人选并公示。
5.10月24日前:将通过公示的拟获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
五、附 则
1.至善奖学金的评定体现了对研究生在读期间综合素养的考评。获得至善奖学金的研究生应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再接再厉,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引领研究生队伍为学科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2.已获得研究生至善奖学金者,其申请成果不得作为再次申请时的成果使用。原则上,同一学年内,研究生至善奖学金和其他奖学金不可兼得。
3.至善奖学金评定遵循自愿申请、公开公正的原则。凡发现有材料虚假、私下拉票贿选等行为,取消其本次奖学金参评或公示资格,并且在校期间不得参加任何奖学金申请,同时按《东南大学研究生手册》的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本实施细则由学院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仅适用于东南大学公共卫生学院2024年度研究生至善奖学金评选。
联系人:钮青025-83272579
东南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2024年10月
附件3:东南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研究生至善奖学金评分细则(2024).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