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6年第三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者:刘冉发布时间:2016-08-30浏览次数:389

关于组织2016年第三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各院(系)教学院长(主任)、课外研学秘书、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负责人、项目指导教师:

学校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国创)、“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省创)每年的结题验收时间分别为35912月份。请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进程,合理安排参加结题验收的时间。现将2016年第三次项目验收要求及时间地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的具体要求:

1、国创、省创项目由教务处组织专家组进行结题验收。

2、结题验收前,项目负责人须填写“结题验收表”、“经费使用记录表”和“购置设备、图书资料院系回收清单确认表”(见附表)。

3、提交完整的项目研究结题材料。结题材料包括:结题报告、项目成果简介和项目任务书所规定的结题验收必需的其他各项材料。其中除“实物、发表论文、软件、专利”视项目任务书是否有规定以外,其余“文献资料综述、研究或设计方案论证材料、经整理归类的原始记录、心得体会、电子展板”等项必须提供,否则不能参加结题验收。此点作为结题验收资格审查条件,由各院(系)课外研学秘书负责审查把关。(结题材料需要做好目录装订成册,并将所有结题材料包括电子展板和答辩PPT刻录光盘)

3、院(系)课外研学秘书老师负责答辩资格审查,主要审查资料的齐全程度和质量等,并签署意见(结题验收表中第八栏)。

4、学院教学院长需签署是否同意该项目在当期结题的意见(结题验收表中第九栏)。

5、结题验收时,项目组成员应全体到场,由现场专家组随机指定项目组成员进行汇报和答辩,回答专家组的提问、听取专家组的评审意见、阐述自身的观点。专家组应在全面评价项目完成情况、学生获得的训练程度和项目成果水平的基础上,对项目做出明确的成绩评定,以便学校按规定对项目组成员进行学分认定(见东南大学本科生课外研学学分认定办法)。

6已经发表论文或获取专利的项目请到学院进行学分认定。

7、没有进行过中期检查的项目不能参加结题验收。


二、时间安排

1、验收项目信息申报时间:

参加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请于914日(周三)前将项目信息(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指导老师姓名、所属院系)报项目所在院(系)课外研学秘书老师处,院(系)将信息集中后于918日(周日)发送至邮箱103008488@seu.edu.cn(过期提交的信息不参加本次结题验收),教务处根据申请结题项目的情况邀请专家。

2、“项目结题材料”提交时间与地点:

时间:919-20日(周一-周二)

地点:各院系课外研学秘书老师处

课外研学秘书老师对本院系项目结题材料进行检查,材料合格之后,由学院统一将项目结题资料在922日之前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九龙湖校区教五207

3、“项目答辩验收”时间与地点:

验收时间:923日(周日)下午13:00

验收地点:九龙湖校区教室待定

  

附表1: 国创、省创项目结题验收表

附表2: 国创、省创项目经费使用记录表

附件3: 国创、省创购置设备、图书资料院系回收清单确认表

附件4: 项目内容诚信声明

联系电话: 52090233任老师52090229蒋老师

办公地点:九龙湖校区教5-207

注: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将于912日至14日每天下午15:30-17:00在教五207展示前期结题的优秀项目资料。欢迎参加本期结题答辩的项目成员观摩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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