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科技司关于2016年度教育部重点实验
室评估分组情况的说明
教技司[2016]322号
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关于开展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016年度评估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6〕256号),截至7月25日,共接到6所高校对2016年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分组的调整申请。经研究,同意植物—土壤相互作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中国农业大学)、基因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中山大学)、心肌缺血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哈尔滨医科大学)、病理生物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吉林大学)、现代毒理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南京医科大学)、环境与疾病相关基因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西安交通大学)6个实验室调整评估分组。现将调整后的评估分组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教育部科技司
2016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