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016年度评估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6]256号)及《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生命领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工作的通知》(教技发中心函[2016]72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我校环境医学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五年工作总结报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8月30日-2016年9月2日。公示期内,任何人对该材料持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实名向科研院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的个人必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公示内容见附件。
联系人:李林亮 张青
联系电话:025-83792003
地点:科研院成果与基地办(四牌楼老图书馆11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