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大《党章》规定:“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邓小平同志指出:“共产党员一定要遵守党的纪律。无论是不是党员,都要遵守国家的法律,对于共产党员来说,党的纪律里就包括这一条。遵守纪律的最高标准,是真正维护和坚决执行党的政策,国家的政策。”
一、充分认识党的纪律的重要性
中国共产党是靠革命的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我们党的一大政治优势。毛泽东同志在领导中国革命的过程中,不断强调加强党的纪律的重要性,提出了“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的著名论断。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邓小平同志更是多次强调加强党的纪律问题,他指出:“为了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必须加强党的纪律。”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党的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 ”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当今中国,要求党员做遵守纪律的模范,更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
(一)党的纪律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实现党的纲领和任务的重要保证
党在各个历史时期和不同历史阶段,都要制定路线、方针、政策,以指引革命和建设沿着正确的方向胜利前进。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证明,任何一个执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政党为了完成自己的历史使命,除了要有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外,还必须有严格统一的纪律来保证,以保持全党行动上的一致。否则,党就不可能有统一的意志和行动,就会缺乏战斗力,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就不可能正确贯彻执行,党的任务和目标也就无法实现。目前,在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世纪的征途上,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完成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各项奋斗目标,就必须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坚持和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只有坚决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才能使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才能正确贯彻执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从而保证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沿着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胜利前进。
(二)党的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保证
实现党的奋斗目标,不但要有政治上和思想上的一致,还必须有组织上的团结和统一。党的历史反复证明,什么时候党团结统一,党的组织就巩固发展,革命和建设事业就不断取得胜利;反之,党和人民的利益就受到极大危害。在民主革命时期,王明、张国焘等在党内搞宗派主义,使党的事业遭到巨大的损失。经过延安整风和党的七大,全党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础上达到了空前的团结和统一,取得了抗日战争和民主革命的伟大胜利。“文化大革命”中,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篡党夺权,进行帮派活动,破坏党的团结和统一,给全党和全国人民带来了一场浩劫。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经过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党达到了高度的团结和统一,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今天我们正处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的历史时期,加强党的团结统一,对巩固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做好各项工作,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的胜利意义重大。实现这一目标是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所在,为此,必须用严格的纪律来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绝不允许党员在组织上以任何形式同党对立,更不允许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一切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严重违纪行为,都必须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三)党的纪律是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保证
党的纪律是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密切党同群众联系的重要条件。党的根本宗旨和最高原则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因此,密切联系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一切从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良好作风,而党的纪律是党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党只有严明纪律,端正党风,使广大党员和干部时时处处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同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现象作斗争,才能取信于民。
当前,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势下,一些党员干部忘记了党的宗旨,丢掉了党的优良传统,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称王称霸,侵害群众的利益,不是当好人民的公仆,而是做群众的“老爷”,广大群众痛恨至极。这些行为直接破坏了党群关系,败坏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给党的事业带来了损害。因此,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刻地认识到:党来自于人民、植根于人民、服务于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共产党员要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党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不能有任何偏离;必须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决不能以权谋私;必须把对上级负责和对群众负责统一起来,决不能把两者割裂开来、对立起来;必须在工作中坚持群众路线,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决不能搞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强迫命令,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相信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必须严明党的纪律,对那些损害群众利益,违反党的纪律的党员,要从严查处,使人民群众认识到党是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服务的,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从而信任党、热爱党,自觉自愿地响应党的号召,拥护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跟党走。社会主义事业是千百万群众的事业,只有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的联系,我们的工作才能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只要全党全国人民同心同德,我们党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就一定能够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
(四)党的纪律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的必要条件
先进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属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生命所系、力量所在。党的先进性建设是马克思主义政党自身建设的根本任务。从严治党,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保证。中国共产党是以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的伟大、光荣、正确的党。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和坚强的战斗力,就在于全党有共产主义的崇高理想和党员的党性修养,就在于党有严格的纪律。党的纪律有机联系着党的整个肌体和党的一切活动,是党在思想上和行动上统一的有力保证。每个共产党员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这是党的先进性的重要表现,也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重要条件。
二、党的纪律的内容
党的纪律是根据党的性质和纲领,为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而确立的,党的组织和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党的纪律的内容非常广泛,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党内生活和党的活动的基本原则,是党的最高纪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和中央这些年作出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是党章的必要补充,也是党的纪律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纪律的性质和作用,党的纪律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一)政治纪律
党的政治纪律是党依据不同时期政治任务的要求,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政治活动确定的基本规范,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在政治生活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政治纪律是维护党的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政治路线的纪律,在党的纪律中具有头等重要地位。其主要内容是:党的每一个组织和每一个党员,必须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基础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维护中央权威,保持中央政令畅通。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可以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但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反的意见。坚决反对阳奉阴违,搞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两面派行为。不允许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的言论。禁止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二)组织纪律
党的组织纪律是处理各级党组织之间以及党组织和党员之间关系的规定。党章中明确规定的“四个服从”,既是党最基本的组织原则,也是最基本的组织纪律。党的组织纪律,在个人与组织的关系上,明确规定个人必须服从组织,必须无条件地执行党的决议,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并在党组织的领导下积极工作;在少数和多数的关系上,明确规定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时必须严格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少数人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以向上级反映,但在行动上不得违背多数人通过的决议;在下级组织和上级组织的关系上明确规定下级组织必须服从上级组织;在全党和中央的关系上明确规定全党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有关全国性的重大方针政策,只有党中央有权做出决定,各部门、各地方党组织可以向中央提出建议,但不得擅自越权做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与中央不一致的主张。陈云同志指出:“个人对组织、少数对多数、下级对上级、全党对中央,服从是无条件的。组织、多数、上级、中央的决策正确时,自然要服从;如不正确,或不完全正确,怎么办?在行动上必须服从,同时应该按党章规定的权利,提出建议,或保留自己的意见。”
(三)人事纪律
党的人事纪律是指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在选拔、任用和调配干部时必须遵守的原则和组织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度和程序。在新的历史时期,党的人事纪律是执行党关于干部队伍建设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进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保证。中央多次强调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和党管干部的原则,必须做到公道正派、光明正大。那种无视党的干部工作原则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的人,不能做领导工作。党的人事纪律要求,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处理,必须经过集体讨论,而不能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选拔任用干部要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来进行,坚持做到多数人不赞成的不提名,未经组织人事部门认真考核的不讨论,集体讨论干部提拔任用时多数人不同意的不通过。自觉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以坚强的党性、优良的作风为党和人民把好选人用人关。(四)财经纪律
党的财经纪律是党组织和党员在财政经济活动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主要是指党和国家为保证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而制定的各项财经政策和财经制度,如财政政策、税收政策、信贷政策、物价政策、工资政策、奖励政策、现金管理政策、外汇管理政策、市场政策等。严格执行党的财经纪律对于维护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稳定经济秩序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对于进一步端正党风和社会风气,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五)保密纪律
党的保密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严守党和国家机密方面应遵守的规范。其具体内容是:(1)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2)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3)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4)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5)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6)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7)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8)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9)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秘密事项;(10)不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党章把“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纳入党员必须履行的八项义务之中,并且写入了入党誓词。
除了上述纪律以外,党的纪律还包括群众纪律、宣传纪律、外事纪律等。作为党员、党组织,违反上述纪律,应当按照党章的规定,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根据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三、党的纪律的特点
党的纪律是建立在自觉基础上的铁的纪律,是自觉的纪律和铁的纪律的统一。这种自觉性与强制性的辩证统一,是中国共产党的纪律的最基本的特征,也是同其他政党的纪律相区别的重要标志。
(一)党的纪律是铁的纪律
党的纪律是铁的纪律。它具有强制性、严肃性和统一性。所谓强制性,是指党的纪律是党和人民利益和意志的体现,它一经制定实施,就具有了强制性和约束力,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都必须服从和执行,违反者就要受到批评教育,甚至纪律处分;所谓严肃性,是指遵守纪律是无条件的,不能以个人认为是否正确作为遵守与否的前提条件;所谓统一性,是指所有党员不论职务高低、资历深浅、功劳大小,在纪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谁违反了纪律,都要受到相应的惩处。共产党之所以有力量,就在于它有着严密的组织和铁的纪律。列宁指出:“如果我们党没有极严格的真正铁的纪律……那么布尔什维克别说把政权保持两年半,就是两个半月也保持不住。”党的纪律的强制性、严肃性和统一性三者相互联系、密不可分,共同体现了党的铁的纪律。
(二)党的纪律是自觉的纪律
党的纪律之所以具有强大的威力,不仅仅是靠强制性,而且还依靠党员的高度自觉性。党的纪律之所以是自觉的纪律,这是因为:首先,党的纪律是建立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基础上的,它是为了实现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的理想和共同的奋斗目标而制定的。遵守党的纪律就是服从党和人民的意志,就是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因而,全体党员应当把遵守党的纪律看作是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自觉地遵守党的纪律。
其次,党的纪律是建立在民主集中制原则基础上的,在讨论和制定党的纪律过程中党员都享有充分的民主权利,党员完全理解党的纪律的实质和意义,党的纪律也反映了全体党员共同的愿望和要求。
最后,共产党员有较高的思想素质和政治觉悟。每一个共产党员从入党前就开始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培养,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对党的纪律的重要性有深刻的认识。能够正确处理好个人与组织、自由与纪律的辩证关系,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看成自己应尽的义务,把党和人民的利益看得高于一切,把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看成理所当然。因此,党员不仅是纪律的自觉执行者,也是纪律的自觉维护者。
(三)党的纪律是建立在自觉基础上的铁的纪律,是两者的统一
遵守党的纪律的自觉性和党的纪律的强制性是辩证统一的,不能片面夸大一个方面排斥另一个方面。如果只强调纪律的强制性,只要求行动一致而不允许之前的讨论自由和批评自由,只发号施令而不进行思想政治工作,就会把纪律变成机械的纪律和盲目的服从,容易出现专制主义、官僚主义和命令主义,扼杀党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如果只强调纪律的自觉性,对那些觉悟低、个人主义严重或明知故犯、破坏纪律的人就放任自流,得不到应有的制裁,也会使纪律废弛,组织涣散,使党的组织丧失战斗力。完整、准确地把握党的纪律的整个特征,才能使党的纪律的作用得以正确地发挥。列宁曾经给党的纪律下过一个定义:“行动一致,讨论自由和批评自由——这就是我们的定义。只有这样的纪律才是先进阶级的民主政党所应有的纪律。”
四、模范遵守党的纪律
共产党员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既是党章对每个党员规定的应尽义务,也是共产党员党性的体现,是从严治党的迫切要求。每一位共产党员要自觉成为严格遵守并维护党纪国法的模范。
(一)加强党的纪律教育,增强党的纪律观念
共产党员增强纪律观念,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基本环节。对党员加强党的纪律教育,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严格遵守和执行党的纪律的基础。必须加强对党员进行党的纪律教育,增强党的纪律观念,提高执行党的纪律的自觉性。
第一,党组织要加强党的纪律教育,提高党员对党的纪律及其重要性的认识。理论上的清楚是政治上清醒的前提,理论上的坚定是行动上自觉性的基础。没有正确的思想认识,就没有行动上自觉地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加强对党员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教育,加强民主集中制和组织纪律的教育,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的重大成果,提高党员对党的纪律的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党员的纪律观念。
第二,使每一个共产党员自觉地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关键是各级党组织要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党员的党性锻炼,培养党员遵守党的纪律的自觉性。党组织要有目的、有计划地对党员进行党性和党的纪律的锤炼。没有严格的组织生活,党的组织就会涣散软弱,很难形成凝聚力、战斗力,党员队伍就会放任自流,难以经受党性锻炼的实践,难以发挥党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三,以党的纪律为准绳,严格要求自己。共产党员要作遵守纪律的模范,主要体现在身体力行上,体现在对党的纪律的敬畏上。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对党的纪律要从心底里敬畏,在遇到可能违反党纪的时候,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共产党人时常要面对金钱、名利、美色等的诱惑,稍有不慎,就有可能成为诱惑的俘虏。因此,我们要时刻做到慎独、慎微、慎欲,在法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
(二)正确理解党的纪律与党内自由的关系
纪律和自由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发挥自由是激发党员的主动性、创造性,制定党的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条件。严格党的纪律是革命事业取得胜利的关键,这已经为历史所证明。我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首先需要一个安定团结的社会环境,如果没有纪律,人人都以享受自由为借口,各行其是,正常的社会秩序将无法得到保证。任何社会绝对的自由都是不存在的。无产阶级政党是最讲纪律的政党,也是最讲民主、最讲自由的政党。严格执行党的纪律不是排斥党内自由,而是保障每个党员享有党章规定的民主自由,只不过这种自由是在党的民主集中制许可范围内的,在服从党的整体利益,不违背党的纪律的前提下行使,而不是不受任何约束的自由。
(三)模范遵守党的纪律
每个党员都要严格按党章办事,按党内生活准则和党的各项规章办事,模范地遵守党的纪律。
第一,严格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每一个共产党员都要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自觉接受宪法和法律的监督和约束,成为模范的守法者。
第二,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讲政治纪律,首要的一条就是要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不动摇,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保证中央的政令畅通。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坚决维护中央的权威。每个党员都要加强组织观念,顾全党和国家的大局,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共产党员在政治上要光明磊落,讲真话,办实事,言行一致,表里如一。
第三,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党组织和党员要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做到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各级党委要认真执行党委会的工作规则,做到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不论什么人、不管其职务高低,都不允许搞独断专行,或者拒绝组织的调遣和监督,把自己凌驾于组织之上。要坚决反对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决定干部人事任免,必须全面贯彻“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坚持任人唯贤
第四,严格遵守党的财经纪律。随着改革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加强党的经济工作纪律特别是财政金融工作纪律越来越重要。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都要逐渐健全财政金融方面的规章制度,所有从事财政金融工作的党员干部都必须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各级党政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都要严格遵守财政金融工作制度。
第五,必须严格遵守党的群众工作纪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都要努力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反对形形色色的官僚主义,严格执行党的群众工作纪律,任何党员和干部都不允许与民争利、以权谋私,侵犯人民群众的权益。要妥善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防止矛盾激化而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影响社会稳定。对于对党的一些政策措施暂时不理解或提出某些不合理要求的群众,要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耐心引导和帮助,力戒简单生硬。对于那些称王称霸、欺压群众的党员和干部,必须依照党的纪律严肃处理。
第六,要一身正气,自觉维护党风党纪。每一个共产党员都要勇于揭露和批判违法乱纪行为,敢于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成为维护党纪国法的先锋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