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学院领导班子理论水平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推动学院建设和发展,进一步加强学院领导班子的理论学习,保证学院理论学习中心组活动取得实效,根据校党委关于加强院系领导班子理论中心组学习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学习中心组是学院领导班子集中进行学习的组织,是领导班子成员全面提高理论水平的有效途径,是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提高驾驭全局,科学决策能力的重要渠道和载体。
二、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组成
第三条 院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组成人员为院领导、办公室主任、党委秘书。
第四条 学习中心组的活动一般在本级范围内进行,根据学习内容可吸收有关单位、部门的负责人参加。
第五条 理论学习中心组设组长、副组长,分别由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担任。党委秘书兼任中心组秘书。
三、理论学习中心组的任务
第六条 理论学习中心组的任务是:
1. 按照上级要求,组织院级领导干部开展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教育理论、现代经济知识、科技知识和历史知识的学习,提倡坚持读原著,努力提高领导班子成员的理论素养和政治水平。
2. 联系学院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工作实际,进行专题学习和研讨,使理论学习与科学决策紧密结合,发挥理论学习对科学决策的先导作用,努力提高领导班子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3. 联系思想实际使理论学习与加强领导班子思想和作风建设紧密结合。
4. 通报学习成果,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对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学习理论的指导和示范作用。
四、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制度
第七条 理论学习中心组的活动要坚持以下制度:
1. 理论学习中心组每两个月学习一次,每次一个半天,有关学习内容和时间安排事先由中心组学习秘书提前通知。
2. 要根据校党委的学习计划和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学习讨论计划,每次学习前,将计划发给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供指导自学为讨论发言做准备。
3. 建立考勤登记簿,对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学习的情况实行登记,因故缺席要请假,事后要补课。
4. 每次学习安排一定时间进行集中研讨,各成员要在自学和调研的基础上认真拟定发言提纲,作比较系统的发言。
5. 每次学习讨论后,要以多种形式及时通报学习情况,带动全院师生学习,指导工作。
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活动方式
第八条 理论学习中心组的活动,以集中学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九条 根据学习内容和要求,可采取自学与辅导相结合,读书与研究相结合,学习与研讨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增强实际效果。
六、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基本要求
第十条 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每人要有一本自学笔记,每年至少完成一篇有一定理论深度的学习心得或调查报告。
七、理论学习中心组的档案建立
第十一条 学习中心组将建立档案,中心组成员应结合学习内容开展调查研究,撰写心得体会或调查报告,上交党委汇总。
第十二条 学习秘书负责收集学习计划、学习记录、出勤情况和中心组成员撰写的学习心得、调查报告等,并建立档案。
八、学习中心组组长职责
第十三条 学习中心组组长的主要职责:
1. 根据上级的部署,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任务,提出学习要求。
2. 组织实施学习活动,检查、督促、指导中心组成员的学习,讲评学习情况,保证学习任务的落实。
3. 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头学习,带头撰写文章,带头辅导,做学习中心组活动的表率。
4. 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
九、学习中心组成员的职责
第十四条 学习中心组成员的主要职责是:
1. 积极参加学习中心组的各项活动。
2. 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提前向组长请假。
3. 认真自学,做好读书笔记,准备讨论发言提纲。
4. 认真进行学习讨论,结合分管工作和个人思想实际积极发言。
十、理论学习中心组秘书的职责
第十五条 理论学习中心组秘书的主要职责是:
1. 起草学习计划,准备学习教材和有关材料,发通知并组织签到。
2. 邀请进行辅导的有关领导、专家和学者。
3. 负责学习纪要的撰写、学习情况的通报及学习讨论的记录。
4. 及时向上级组织汇报学习情况。
5. 做好学习经费协调工作,保证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正常进行。
6. 做好其它服务工作。
二00四年四月二十日
修改于 二0一五年九月十二日